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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珠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安徽明珠职业技术学校为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保持较高的毕业生就业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就业方针和原则:
1、贯彻“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学校推荐”的就业方针。
2、就业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国家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毕业生自主择业原则把握政策界线,实行“公平、竞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
3、学校帮助就业的原则:学校在毕业生离校校外实习的前两周安排至少两学时的就业指导课,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教育,加强就业指导,建立诚信意识。凡毕业生有学校推荐就业需求的,由本人申请,招生就业办牵头积极联系就业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帮助毕业生就业。
二、就业工作机构与职责
一)、招生就业办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制定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部署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2、协调、指导和督促毕业班就业工作,汇总公布毕业生的就业率。
3、协助教务科开展择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开办职业能力测试和评价,进行日常就业咨询,协助教务科开设“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辅导”等综合公共选修课。
4、校园毕业生就业市场管理。审查来校招聘单位的资质,组织各种类型的校园招聘活动,建立招聘单位的信息资料库。
5、加强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与用人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建立广泛联系,宣传和介绍学校及学生情况,收集人才需求信息;通过网络快捷、准确地向毕业生发布信息;不断扩展网络功能,逐步实现毕业生就业网上指导,网上招聘和远程面试。
6、开展(组织)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反馈信息,提供依据。
7、负责毕业生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资源信息。
二)、学生科、班主任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具体、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班主任负责跟踪本班毕业生就业情况,搜集本班毕业两年以内学生的就业信息,每学期开学期间及时更新信息并报招生就业办及学生科存档。班主任在此期间离职,必须将毕业跟踪工作交接给其他老师接任。
2、做好本班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认真审核毕业生推荐表的信息,并负责填写推荐表中的学校推荐意见。
3、组织本班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活动。
4、学生科配合教务科建立并扩充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利用校友、老师等各种社会资源,拓宽就业渠道,为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5、抓好各班毕业生的思想教育、毕业教育及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调查了解毕业生求职意向,掌握毕业生的思想动态。
三、就业工作程序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一般可分为:毕业生资格审查与毕业生生源上报;毕业生需求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开展就业教育与指导咨询;组织供需双向选择活动;毕业生就业推荐;统计就业率;毕业生离校等。
二)、毕业生资格审查与毕业生生源上报
1、毕业生资格审查与毕业生生源上报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础性环节,直接关系到毕业证书发放和毕业生档案的制作。此项工作由学生科配合教务科完成。
2、毕业生资格审查一般在毕业前2个月进行,生源上报等工作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的时间完成。
3、毕业生资格由班主任初审,由学生科将所有即将毕业的学生基本信息按规定的数据库格式报教务科;教务科根据入学年度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审批表逐一审核数据库中学生的基本信息,毕业生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专业、生源所在地等)须与当年招生审批表一致。
4、审核通过的毕业生资格名册交由毕业生本人确认后,生成毕业生信息资源数据库供办理毕业证和存档所用。
三)、毕业生供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
1、毕业生需求信息一般通过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或校友、中介网络媒体等双向选择方式收集获取。
2、学校招生就业办对收集获取的信息进行筛选,确认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并建立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库。
3、经筛选确认后的用人信息由招生就业办在学校网站上发布,供毕业生选择。
4、毕业生按自己的意愿根据就业信息选择就业单位并以书面方式报名。每个毕业生都应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认真对待和参加推荐活动。
5、毕业生参加招聘会时表示不接受用人单位录用的,可以再次报名参加推荐,学校推荐就业时间为两年。
四)、 毕业教育与就业指导
1、毕业教育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贴近实际,贴近学生,为毕业生进行科学指导。
2、毕业教育应当贯穿于毕业生就业的全过程。结合专业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对毕业生开展“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的教育;开展就业形势和政策的教育;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开展文明离校教育等,帮助毕业生调整心态,转变择业观念,增强责任意识,确立符合自己实际的就业目标。
3、毕业生就业指导是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指导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和对用人单位的选择;
4、就业指导应贯穿于学生培养的全过程。就业指导工作重点是:择业观指导、职业生涯辅导和求职技巧指导。
5、教务科要适时开设职业生涯辅导课,传授职业理念,培养职业意识,指导学生进行职业规划。并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训练,建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开展求职技巧技能指导和择业心理辅导等。
五)、双向选择活动
1、双向选择活动是毕业生落实就业的主要方式。双向选择有政府举办的每年一次大型的院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大会;有人才中介机构举办的行业、专业类的各类中、小型招聘会;有学校举办的各类型校园招聘会等。
2、双向选择活动的时间原则上应在离校前的两个月。
3、招生就业办要根据需求组织毕业生参加市内的各种大型双向选择大会,也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场招聘会或以学校书信推荐的形式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就业。并利用各类型双向选择活动,宣传展示学校办学特色,同时广泛收集人才需求信息。
六)、毕业生推荐
我校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作为推荐毕业生就业书面依据。毕业生对表中自己填写部份的内容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推荐表作废并不再办理。情节严重的提请学生科予以处分。推荐表中的成绩及评价等内容由职能部门负责填写并对真实性负责。经双向选择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即表示推荐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