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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年度考评制度

发布者: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发布时间:2019-04-27 来源: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一、灵璧县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加强素质教育,创建特色学校,依据县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评价对象:学校的所有教师。


  三、评价措施


  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参见灵璧县教育局师德考核办法。采取教师自评与互评、领导组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评价教师师德。取平均值记分。(满分为10分。)


  2、教学行为评价依据联校考核办法及学校教研观摩活动评价标准,根据教师教案(3分)作业批改(3分)辅导(2分)理论业务学习(1分)学生活动成果(1分)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情况(20分)(满分为30分。在教研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有突出成果的由学校领导组商定另行奖励)


  3、“教师出勤”考核:(满分25分).教师出勤按教师人数的20%实行单项奖励。


A、值周教师的记录和学校出勤登记双向考核教师出勤,每周小结,每月上报联校,学期末汇总。


B、出勤基础分为25分,迟到1节课扣0.5分,无故1天扣10分,早退1次扣1----4分,事病假一天扣2分。


C、加班1天可以抵顶1天事病假。


D、空1节课扣相关教师5分。


E、无请假条或请假未调课视为无故。


F、工作期间学校组织查岗不在岗的教师,每次扣1分。(此项得分占教师考评总分25分,累计扣分超过25分的,在总分中扣取)